结论:
变更仲裁诉求需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庭审中提出需仲裁庭准许,且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申请,仲裁庭将审查决定是否允许变更。
法律解析:
变更仲裁诉求的时间有明确限制,一般需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庭审过程中提出变更,需经过仲裁庭的准许才能进行。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及理由,其中应明确新诉求的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仲裁庭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包括新诉求是否与原仲裁请求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以及是否会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若符合审查标准,仲裁庭通常会允许变更;若变更可能导致仲裁程序拖延或对方当事人无法合理应对,仲裁庭可能不予准许。变更仲裁诉求后,被申请人有权针对新诉求进行答辩,仲裁庭也会重新安排举证、质证等程序。如果在变更仲裁诉求过程中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诉求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