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种,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第二种,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第三种,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第四种,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第五种,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第六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第七种,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此,流窜作案是指行为人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至其他市县继续作案的情形;作案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的情况下,构成多多次作案;两人以上共同作案构成团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