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已经向公安局
报案,
法医鉴定结论为
重伤二级,公安局应当
立案侦查,并对
打人者刑事拘留。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拖着不办,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二、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因缺乏
证据不立案该怎么办
四、《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三条 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所以,
当事人报警后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或相应的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当进行侦查,不能一昧让报案人提供证据,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