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应对卖方坐地起价的方法

应对卖方坐地起价的方法

如果卖方在付款期限截至时,拒收买方购房款的,买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卖方因个人原因要求推迟付款时间的,买方应要求卖方以书面方式提出;若卖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以书面提出的,买方可采取录音方式予以记录。
2、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将双方身份信息、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卖方账户信息一一列明,同时留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约定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3、在买方付款期限截至时,卖方突然消失,无法联络的,买方可按《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通信地址,向卖方发送履约催告函,同时可按照对方提供的付款账号向卖方付款。若《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列明通信地址、付款账号且又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卖方的,买方可通过中介公司将履约催告函转交卖方,或者通过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将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予以记录。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