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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的标准问题

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地的均涉嫌违法,另请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目前,关于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各省标准未统一,有的已经按经批准的征地区片地价实施补偿,有的按统一公布的耕地年产值乘以倍数来确定,但最终征地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为准。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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