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方式: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的一般流程所需材料如下:
(一)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
(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