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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03 08:48:49 已帮助29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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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不一定有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具体有以下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
3、受害人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3年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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