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和
羁押的区别如下:羁押包括被
刑事拘留而送看守所羁押和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羁押是逮捕行为的后果。而逮捕则只有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逮捕属于
刑事诉讼中的
强制措施。
羁押是
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
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
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
证据、
串供、逃亡等之虞时,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
刑罚执行,等等。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