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上级监管部门是当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局。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
主管医疗护理质量,医疗纠纷,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总协调。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