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伪造企业债券金额达70万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况,嫌疑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这可能被认定为坦白情节,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二)若有能力,应尽快退赃退赔,弥补企业的经济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危害后果,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三)若有他人还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线索,可以提供给司法机关,争取立功表现,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