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在
离婚时的分割分为不同情形:
(一)
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
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
出资。虽然还没有
结婚,但是二人
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
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
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
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
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