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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反垄断局 级别

国家反垄断局是由国务院新组建的副部级国家局,其前身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先分别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成为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此次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挂牌,是继国务院机构改革,反垄断执法统一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反垄断执法的体制机制,提升反垄断执法工作的统一性、权威性。
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是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与进步,为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反垄断法》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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