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
领结婚证是不能
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
离婚,应先去
婚姻登记部门补办
结婚登记。
两人的关系属于
同居关系,可自行
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
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
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
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