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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涉及的下列条款无效:
1、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3、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4、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
6、处分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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