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合理停运时间,综合考虑车辆维修时长、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运营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二)计算停运期间损失,以车辆正常运营时每日纯收入为基础,纯收入是每日运营收入减去每日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含燃油费、司机工资、车辆折旧费等。
(三)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如运营记录、收入支出凭证等准确确定停运损失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大货车停运损失费属于因侵权等违约行为造成的可获利益损失,可依据此条确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