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
共同财产吗
1、是共同财产,但要有
证据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2、《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属于
个人财产:
1、父母
赠与房产并登记在个人名下
夫妻双方
结婚后,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
离婚时也算是个人财产。
3、以
婚前财产购房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以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
出资人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
但是,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主张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支付。
4、婚前付了首付,用共同财产
还贷,离婚时协商不成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归
产权登记一方,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