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情形有:
(1)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2)一方或者双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双方之间具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