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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如何退出该企业

一般情况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如何退出该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2 19:31:07 已帮助24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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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如何退出该企业
1、首先要明确,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5、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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