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判断自身能否获补偿金,先确认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若有劳动合同关系,可作为员工在破产程序中按规定获经济补偿。
(二)若存在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每满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若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无权主张补偿金。
(四)在破产程序里,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作为优先受偿债权,会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