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
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犯罪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
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
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由此可知,非法拘禁他人超过24小时,会构成
犯罪,公安机关会
立案侦查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