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分开时关于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定需要支付赔偿费用。不过,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一般会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
子女抚养
如果两个孩子都由你抚养,对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
至于赔偿,如果对方存在过错,比如在同居期间实施了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给你造成了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你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以及给你造成的损害后果。
建议你先和对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