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
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
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
债务时,由保证人
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
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2、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
保证责任,而
出借人只
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3、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
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
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