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生效日期,定金能否退还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若因收受定金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给付定金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收受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给付方可依定金罚则维权。若因给付定金方自身原因不想履行合同,通常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因为定金起担保作用,违约方需承担不利后果。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无法履行,收受定金方应返还定金,像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给付定金方发现收受方有不履行合同迹象,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给付定金方自身不想履行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定金无法返还的后果。
3.遇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双方应友好协商,收受方及时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