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户不退押金处理办法如下:
(1)
租赁合同到期的,无论是否
出租房屋,都与承租人无关;
(2)租赁期内租赁合同丢失的,可以要求
继承履行;
(3)租赁合同只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
(4)其他证明,如押金、收据、
证人证言等,也可以形成
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如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
起诉法院解决。承租人需要出示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和房东的
违约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