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
诉讼的
证据包括
当事人陈述、第三人
证言、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资料。
虚假诉讼的证据认定:
一、无中生有型,即
行为人虚构
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
借条、
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
被害人履行;
二、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
债务文书为凭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
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