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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案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1、没有为贷款诈骗犯罪行为提供策划、指控等情形,只是按主犯的要求从事的犯罪嫌疑人
2、为贷款诈骗罪主犯提供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如复印诈骗材料等。
3、对贷款诈骗行为参与不积极,或者比较少参与的犯罪分子。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从犯的认定,可以从当事人参与案件的程度进行确定,如果是组织、领导犯罪行为的,肯定是属于主犯,对犯罪结果产生作用比较少的人,就可以认定为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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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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