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公民发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可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二)公检法机关会对案件按管辖范围快速审查,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就立案;若认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予立案,并告知控告人不立案原因。
(三)立案后,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收集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各类证据材料。
(四)侦查结束,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就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