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题 >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区别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区别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区别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2024-03-05 00:06:08 已帮助22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区别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残评定,指的是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后该伤残等级程度的评定;伤情鉴定,指的是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两者的评定时间、目的、标准依据、等级划分、使用目的等都不一样。伤残评定主要用于民事赔偿,而伤情鉴定主要用于刑事和行政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