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
回扣的行为有可能构成
行贿罪。
行为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构成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
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行贿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
公职人员的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