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
法律效力,婚姻的撤销 ,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
离婚的条件是只要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就可以
起诉离婚,或者双方
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
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一)
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
(一)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二)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