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2、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
(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