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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又重新签订的财产归属的协议有效吗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样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双方因该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如该协议合法有效,对于请求对方履行协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
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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