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
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
1、被
继承人非自愿选择
由他人代书遗嘱的;
2、没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
见证人在场见证;
3、被继承人不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