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内,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外所生子女,属于中国国籍的,可回中国申报落户,由中国公民一方提出申请。凭申请书、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2、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外所生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不得申报落户。
3、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长期居住在国内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的,凭中国公民一方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