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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团伙怎么定

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1、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3、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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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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