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全责方通常需要赔偿合理的交通费。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通费属于法定赔偿范围之一。
1.若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全责方需按实际产生的合理金额予以赔偿。
2.若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例如车辆受损需要维修,受损方在维修期间因无法正常使用车辆而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全责方也应当赔偿。
3.索赔时,受损方需提供正式票据,且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或车辆维修期间使用替代交通工具的情况相符,确保费用真实且符合合理标准。
4.若双方就交通费赔偿产生争议,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