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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中的哪种方式对新公司有利

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中的哪种方式对新公司有利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2-22 01:44:52 已帮助1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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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中的哪种方式对新公司有利
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各有利弊,不能说哪一种方式对新公司有利。实际情况不同的,就有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的不同的后果,至于实践中具体怎么做,要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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