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合同产生误解,先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误解,即是否因自身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综合考虑误解程度、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等因素。
(二)若构成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三)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