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向办案机关询问案件所处阶段。
(二)为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会见嫌疑人,了解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三)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