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财产保全主要功能是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本身不具备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不存在担保物权人时,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来受偿财产。比如若干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主张债权,无担保物权,就按各自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财产。
(2)若存在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剩余财产才由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这保障了担保物权人的权益。
(3)参与分配程序里,先扣除执行费用、清偿优先受偿债权,普通债权原则上按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若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
提醒:
债权人要清楚财产保全和受偿顺序规则,不同情况受偿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自身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