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单
质押贷款指
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
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
抵押贷款)作为
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
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
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2、仓单质押贷款
指银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
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作为
质押物向借款人办理贷款的信贷业务。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指以合法拥有的
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中的
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由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提供此项融资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
代表人加保。
4、保单质押贷款
指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
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5、国债质押贷款
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国债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6、股票质押贷款
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
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