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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债务是否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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