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已判离婚判决不服:由于离婚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部分,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
(二)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若出现新的财产争议或子女抚养状况变化等新情况,要收集相关证据,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会受理,然后按诉讼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