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房产是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
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综上所述,对于房产共有人没有签字的
房屋买卖合同,当房价上涨时卖方可以共有人没签字为由来违约,无法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一方可以要求
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还。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
赔偿对方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