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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一人一半。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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