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这样界定
转移财产的:夫妻一方在
分割财产时,将财产通过一定方法将财产转让出去,不让另一方分割该财产的,这种行为就叫转移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转移财产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另一方分割该财产,只要夫妻一方将财产转移出去,不让另一方参与分割的,这种行为就可以算作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