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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1.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可生效,但如果协议中涉及赠与等事项,则需要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不会被撤销。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属于男女双方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相当于重新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划分,经公证后表明确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一般就是有效的,并且协议中属于赠与性质的条款经公证后也不可撤销了。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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