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依据:在人伤赔偿中,保留好各项费用的凭证,如医疗费用的诊疗费、医药费票据等,作为索赔的合法有效证据。
(二)区分保险类型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法定分项限额内优先赔付,超出交强险部分,再依据商业险合同约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三)准确计算赔偿项目:严格按照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如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