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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要怎样变更监护人

司法鉴定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当事人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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