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要留意贷款到期时间,在知道借款人未还款后,及时在三年内主张权利,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若债务是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出借人在此期间主张权利。
(三)在诉讼时效内,出借人可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或保留借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四)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可向法院说明特殊情况并申请延长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